标题: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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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5-55030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机关支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局党委会的“第一议题”、党员干部的首学内容,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制定本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应知应会清单,年内局党委法治专题学习6次,每月半天常态化坚持学习,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
(二)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发挥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局主要领导带头在党委会议和主题党日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每月了解执法工作进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
(三)扎实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微信群、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作用,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成效,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的宣传作用,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派发宣传单、办事指南、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和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更宣传了应急管理业务工作,有力推动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明确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目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落实事后公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合法性审查,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纠正文件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从严对案件审核把关,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选聘1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设置公职律师1名,引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推动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公正、廉洁、高效履职。
(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开展各领域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推荐选取标杆企业,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和淄博卓意玻纤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企业安全本质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2家,立案33起,排查问题隐患1501条,实施行政处罚158.05万元。开展宣传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培训会等形式,使其深入理解《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安全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各级要求,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打造从公司整体到部门、班组、个人的特色安全文化,通过考核、奖惩等方式,评选“优秀安全班组”,促进各个班组及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进企业。
(三)依法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印发《沂源县地震灾害应急准备手册》等各类应急预案,强化“1+N+X+X”(总体+专项+部门+镇办)预案体系建设,全县完成修编1个总体预案,31个专项预案,48个部门预案,356项镇办级预案,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完善各类预案,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工作。率先完成1个省级、3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建设,开展联合会商、监测预警,织密事故灾害防护网。抓好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网格监督员、灾害信息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三违”人员培训,通过法律法规宣贯、事故单位现身说法、举报小程序实操等手段,增强法治教育培训实效。利用“沂源融媒”“沂源应急管理”等媒体发布应急管理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能力还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缺乏实践经验,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的情况突出,在实际监管中缺乏主动发现问题和指导改进问题的能力。
(二)业务结合不够紧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联系还不够紧密。日常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联系不紧密,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足,缺乏有影响力和品牌度的经验总结推广。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更新知识学用结合不好,底线思维不够,直接导致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个人事务方面仍显不足。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不足,全民的安全法治观念有待加强;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宣传重视不够,员工的法律知识及安全常识较为缺乏;普法宣传手段局限于邀请专家进行讲座、横幅悬挂、摆摊活动、局门户网站等传统方式,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缺乏创新性。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委、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真正做到入心入脑、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化解安全风险能力。
(二)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发挥法律顾问、应急管理专家作用,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定期研究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放管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