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第一季度“县镇同权”改革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再选取不少于25项县级事项赋予镇级实施。
1.起草《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
2.组织各部门、各镇办开展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承接下放业务培训,确保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有效承接。
1.印发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源政字〔2022〕9号),选取农民专业合作注册登记、不动产登记等27项县级事项通过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等方式赋权镇级实施。
2.组织开展全县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业务培训,确保下放事项有效承接。
责任科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加强对第二批“县镇同权”改革事项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确保事项高效办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3257231 322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