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2021年第四季度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第四季度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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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措施

建立“无证明”动态调整机制、投诉监督机制等,确保“无证明”常态长效。

二、实施步骤

一是巩固“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从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修改、“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接入及使用、窗口人员业务落实等方面做好市局第四季度通报“无证明城市”问题整改,确保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惠及于民。

二是强化“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应用。印发《关于加强“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应用的通知》,通报“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使用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办理免提交证明事项时优先通过“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进一步提升我县“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使用率及规范化程度。

、责任分工

建立“无证明”动态调整机制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五、监督方式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监督电话:0533-3257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