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2021年第二季度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1-51778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第二季度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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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措施

1.再推出一批“一业一证”改革行业;

2.分类推进“无证明”办理,公布第二批、第三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

二、 实施步骤

(一)深化“一业一证”改革。

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宣传推介,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提升“一业一证”群众知晓度,拓展“一业一证”发证数量和行业覆盖率。

(二)分类推进“无证明”办理。

1.公布第二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

2.对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3.严格落实证明免提交方式。一是公示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二是设立“无证明城市”监督窗口。三是分类落实证明免提交方式。

4.打造“无证明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示范点。

5.开展第三批证明事项梳理。

三、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印发《关于印发沂源县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山东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基础上,选取民宿服务、出租汽车客运等30个特色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80个行业。截止目前,我县共发放37个行业的行业综合许可证443张。

(二)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

1.4月1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沂源县第二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13号),县镇两级共526项证明事项自5月1日起实现免提交。

2.由县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沂源县创建“无证明城市”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取消替代清单>进行调整的通知》,对2020年11月公布的第一批84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中的证明事项、免提交方式进行调整,并对外公布。

3.在各级各部门政务大厅制作易拉宝、公示牌公示本区域、本部门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在各级各部门政务大厅设立“无证明城市”监督窗口,接受企业群众“无证明城市”投诉,并及时处理。二季度,累计通过无证明办理业务3.6万件。5月24日,淄博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报第19期刊发我县“无证明城市”做法。

4.选取齐商银行、博商银行、供电公司等公共服务领域网点,通过统一标识、公示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强化人员培训等方式打造“无证明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示范点。

 5.牵头组织各镇办、各部门对全县保留的600余项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沂源县第三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镇办、各部门意见,拟于6月25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届时将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

四、责任分工

“一业一证”改革、建设“无证明城市”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五、监督方式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监督电话:0533-3257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