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解读】《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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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近日,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了《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助力“一次办好”,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目的
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民主性、灵活性等特点,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对行政执法方式的有益补充,各科室要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审批服务全领域、全过程。
三、《实施方案》基本内容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实施方式、任务分工及要求、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其中开展行政指导主要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公正公开原则、便民利民原则和效能原则等;实施方式主要有政策指引、意见建议、提示提醒、劝导警示、示范引领和案件回访等。措施要求上提出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大力度,稳步推进;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及时调度,做好总结四个方面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并制作了行政指导文书、行政指导意见书、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