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公布沂源县第一批政务服务“直通车”运行事项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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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近日,沂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公布沂源县第一批政务服务“直通车”运行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关于印发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管办字〔2022〕7号)要求,为确保政务服务“直通车”顺利实施,梳理出第一批政务服务“直通车”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直通车”的主要工作业务,保证政务服务“直通车”按期开通。
二、工作目标
在各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组建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现场勘验等人员组成的帮办代办队伍,随车深入基层开展“直通车”事项帮办代办、政策宣传等服务,打造服务到家式政务服务新模式,让企业、群众的家事家门口办,切实增强我县企业、群众的幸福福祉及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通知》内容涉及18个部门单位,服务对象为全县企业、个人
四、惠民利民举措
《通知》内容主要公布了第一批政务服务“直通车”运行事项204件,共涉及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18个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政务服务“直通车”是打造“沂心沂意”政务服务品牌的新模式,也是全面提升企业、个人幸福感与满意度最直接、最有力的改革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协调配合开展政务服务“直通车”帮办代办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强对政务服务“直通车”的宣传,提高企业、个人对政务服务“直通车”的知晓率,真正发挥好政务服务“直通车”的作用,在全县努力营造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