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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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当前,随着“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政策的深化落实,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我县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但仍存在基层政务服务资源不均衡问题,制约着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提升。为打造行走的便民服务窗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县开通政务服务直通车

二、工作目标

一是推进服务方式转变。通过政务服务直通车主动服务,变坐等服务上门服务,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审批服务、政策解读、即时咨询、在线办理等便民服务二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政务服务直通车配备设备与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对接,对群众提出的申请现场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帮办代办。同时,积极利用快递开展材料寄送服务业务,为办事群众提供多样化、创新性便民服务三是推进“一次不用跑”。通过政务服务直通车推动入驻中心的一次办好事项现场办理、现场收集材料,无需到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努力实现事项办理一次不用跑四是推进服务水平提升。政务服务直通车通过进村(社区)、入工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代办服务通过申报事项和办理情况,整合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信息通过宣传便民服务政策,更好地促进政民互动。同时,政务服务直通车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广泛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本政策文件的服务对象为全县企业群众。

四、惠民利民举措

(一)梳理政务服务“直通车”事项清单

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梳理高频、重点事项,按照部门主动服务、企业自愿申请原则,制定涵盖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的直通车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结合直通车运行实际及企业群众诉求,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成熟一批加载一批。

(二)组建政务服务“直通车”帮办队伍

从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单位、分中心,挑选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熟悉审批服务、勘验评审、政策法规的同志组成帮办队伍,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园区、企业和项目一线,流动开展各类政务服务。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1名联络员,配合做好沟通协调与后勤保障工作。县公交公司提供配套车辆及司机,全方位保障直通车下基层服务到位,安排有序。

(三)确定政务服务“直通车”服务方式

政务服务直通车采用流动服务、特需服务、专场服务等服务方式

(四)拓展政务服务“直通车”服务内容

政务服务直通车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民生保障事项办理其他服务

五、工作要求

政务服务直通车是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做好政务服务直通车改革政策落实工作,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直通车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工作力量,确保政务服务直通车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工作进度,将政务服务直通车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密切与审批部门的衔接,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督促催办;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配齐配强审批服务工作人员,确保政务服务直通车工作高效推进。

(三)强化跟踪问效。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政务服务直通车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四)扩大宣传影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单、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强对政务服务直通车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真正发挥好政务服务直通车的作用,在全县营造尊重企业、重视项目、心系基层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