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行审字〔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沂源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37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行审字(2022)2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县开展企业从注册到清算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高频事项、重点环节,简化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办理标准,巩固提升“一次办好”“一链办理”“一业一证”等改革经验,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15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强化数据支撑,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二)工作原则。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

1.“一事思维”。将企业从开办、准营,到清算退出全过程,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限制,统筹规则,通盘谋划;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资金、水电气获取等任务,作为具体单一工作,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进行模块化处理,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

2.“一链办理”。线下,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清算各业务模块一链式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件。线上,搭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

3.“一照汇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逐步将印章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归集处理,实现全县涉企证照、印章“一照汇集”,联合管理、展示、应用。

4.“一码通行”。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企业身份码”作为业务办理的唯一身份识别标志,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扫描“企业身份码”即可实现亮照亮证和相关信息一键导入,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

二、任务措施

(一)企业开办。推进“电子两证”“企业身份码”在企业开办领域应用,线上推广应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一网填报与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涉税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相关信息,实现在线申请、实名验证、在线签名;审批部门实行网上业务指导、网上审批,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线下设立集成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进驻后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企业开办专区前台、后台工作人员无缝衔接,实现相关事项“一链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沂源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沂源县支行)

(二)企业准营。深化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和行政审批综合许可“一证化”改革,将生产经营许可、社会服务许可等两个以上行业关联事项纳入“一业一证”“一证化”范畴,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并审批、一证综合”;涉及单个许可或备案的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畴,结合证照“三联办”和“双全双百”工作,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合办理;推进涉企许可证件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归集,实现联管联展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沂源分局、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

(三)员工保障。全面保障员工各项社会权益,优化人社、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以及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医疗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集成办理,实行一站式办结,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医保局沂源分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

(四)纳税服务。建立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滚动升级机制,动态跟踪问题诉求的解决进展情况,不断简化程序、优化执法、提升服务,破除制约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堵点痛点难点。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为持续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功能提供支持。配合做好“纳税人资格和制度信息报告、纳税申报”等事项申报表简并工作,以及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推行。持续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质效。推行电子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新办纳税人发票开具设备免费领取,电子发票免费开具,首票服务实行网格化服务,发票状态及时告知,发票信息批量下载。(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五)登记财产。依托省自然资源厅“一网通办”平台,推进涉企登记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一网办、一次办”的“一件事”集成服务。梳理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流程及服务指南,在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基础上,优化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办理服务流程,梳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借新还旧”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的环节,将多个不同事项组合成“一件事”,涉及购置抵押不动产需注销抵押权申请登记的,即时为企业办结,一次性收取抵押权注销登记及后续转移登记材料,企业能够一次提供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材料的进行合并办理,提升服务效率。依托企业服务专窗,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纳税辅导、业务帮办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优化企业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进行流程再造,简化部分申请材料,实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2022年政务服务平台链接“一网通办”平台后,实现登记财产有关事项实现线上申请。(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国网沂源县供电公司)

(六)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信用生态环境。(牵头部门:淄博银保监分局沂源监管组、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沂源县支行;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

(七)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把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事项进行流程再梳理,编制实施方案和服务指南,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持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知识产权保护。依托中国(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我县知识产权提供“一站式”服务,待4月份淄博专利受理窗口建成后,积极组织我县企业通过淄博知识产权受理窗口申报商标、专利,实现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业务“一窗受理”、本地化受理;积极落实《淄博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方案》,加大对我县中小微企业的走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工作;重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助企质押融资服务机制,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成立市场监管部门、各商业银行为成员的知识产权助企融资服务队。每季度召开一次政银企对接会,每月召开一次进度分析会,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诉求,确保质押融资项目落地落实。针对质押融资重点难点工作,实施主要负责人参与、重点项目你点我办的菜单式服务工作举措。力争年内质押发明专利10件,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件数、金额稳步增长。(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九)项目立项。依托“1+N”投资项目改革成果,做好投资项目立项工作,实施“全程网办”,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切实提高项目立项审批时限。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融合工作,将项目代码作为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实现企业提交过一次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企业和项目信息无需重复填报。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并联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大数据中心)

(十)规划许可。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对多事项同时申报项目,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联合审查,实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的并联审查,审批完结后,只出具相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现“一证办结”,并将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内容作为相应证书的附件一并出具,不再单独核发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审计方案审批文书;对只需申请其中一个单独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完结后,按要求出具相应证书文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一)施工许可。全面优化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将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消防设计审查、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等6个事项合并办理,审批完成后发放建设工程施工类综合许可证;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实行联合图审,将人防、消防、技防和水电气暖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沂源县供电公司)

(十二)竣工验收。全面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流程,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4个竣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备案事项整合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一个办理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单独报备或纳入联合验收一并报备。水电气暖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至教体、民政、卫健等主管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前期有关约定,参与联合验收。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移交由相关部门单位与开发企业按照签订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权移交和使用管理协议落实。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自主选择联合验收模式(分段联合验收、综合联合验收、菜单式联合验收)。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后试运行满足条件的,开展取水许可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三)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设立水电气暖信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踏勘、一并接入”工作模式,延伸服务链条,实施超前对接、联合验收机制。推进事项联审联办,对附属小型水电气暖信设施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全面压缩水电气暖信报装审批时限,推动实现水电气暖信协同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国网沂源县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沂源分公司、中国移动沂源分公司、中国电信沂源分公司、中国广电沂源分公司)

(十四)企业变更。线上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企业变更“一网通办”,实行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单位、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线下实行“一窗受理”,拓展延伸“企业开办专区”功能,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全链条”业务拓展,实现后台信息集成共享应用,便捷企业变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沂源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

(十五)企业注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一窗通”系统注销模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注销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扩大“证照同销”的适用范围,探索多种企业证照注销“一链办理”模式,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注销与企业注销登记合并办理,实现市场主体退出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并行审批、同步注销。(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沂源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源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沂源县支行)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链条事项(2022年3月底前)。各任务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要求,对照任务措施,梳理形成一个或多个“一件事”,制定最优服务流程,制定“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和“一件事”服务指南,统一服务标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同勘验、一并审批、一次办好”,推进事项集成办理。

(二)优化办理平台(2022年5月底前)。各任务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集成链条事项申请表单、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梳理提出链条事项数据共享、系统对接需求,分期分批报县大数据中心,由县大数据中心转报市大数据局进行开发。市大数据局根据各任务牵头部门提出的开发需求,分期研发企业全生命周期链条事项办理功能,实现网上办理,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

(三)强化数据支撑(2022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

(四)全面推进改革(2022年8月底前)。统一工作规范,线上将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纳入淄博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线下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置办事窗口,完善帮办代办和协调联动机制,在全县全面推开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的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会同责任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相关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改革红利和经验做法,营造社会关注、市场认可、群众满意、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总结评估。此项改革已纳入全县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年度考核范围。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定期调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试点成效情况,逐步扩大至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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