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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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3-519599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12-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1.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研究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制定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 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4.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
5.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进行规范、监督和考核,对县级部门单位业务大厅及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6.负责受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研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等工作,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
8.指导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