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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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和省、市、县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审批,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要及时,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政务管理公开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公开相关文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

(二)积极推进执行及结果公开

1.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建立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把信息公开要求融入办文程序,各科室在拟制文件时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对非主动公开的要一并说明理由。做好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公开工作,定期对制定实施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对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2.及时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执行过程信息,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并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公开本地区相关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3.及时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及时做好审计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

(三)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

畅通在线与信函两种渠道,开通在线申请渠道或提供电子邮箱申请方式;开通信函申请渠道,并提供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出具书面告知书、答复书(正式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法律依据、理由,告知救济渠道,并明确救济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

、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机构为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6号。

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

3、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办公电话:0533-3618002。

5、邮政编码:256100。

6、电子邮箱:yyxzwb@zb.shandong.cn。

(二)落实指导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共相关信息。

 、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安全。室要建立健全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批和报送工作流程,一般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领导审定后应及时将电子版报送办公室进行汇总,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上报虚假、失实、涉密等信息引起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科室室及人员责任。

(二)强化信息报送。室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信息,所有注明可以公开发布的文件,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对因室报送不及时造成被通报和年终考核扣分的,将追究室责任。

(三)强化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培训科目,组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确保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

 

                           

                                202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