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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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5-555098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淄博旭淑源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振兴路373号大观园商场3楼南大厅最西厅
经 济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 营 范 围: 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冯旭洋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 11 月20日至2025年 12 月 03日(拾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学校、幼儿园周围外延直线距离200米以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33-3618038
地 址:沂源县鲁山路义乌小商品城三楼政务中心社会事务科
邮 编:256100
2025年 11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