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山东沂源石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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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6-559434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0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源行审批字〔2026]47号
山东沂源石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工程建设
规划同意书审核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电(沂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山东沂源石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家对《山东沂源石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
经研究,本机关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等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本项目工程由沂源县水利局负责监管,你单位应按照项目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更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