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沂源鲁村苏帕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6-55917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22 发布机构: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沂源鲁村苏帕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7-22
  • 字号:
  • |
  • 打印

                                                                       源行审批字202645

 

关于沂源鲁村苏帕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东苏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20266月24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沂源鲁村苏帕 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相关规定,对《沂源鲁村苏帕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专家函审并出具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了方案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该项目位于沂源县鲁村镇小张庄村东北、草徐路东侧,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的储能电站,储能电站分为运行管理中心,升压变电站以及储能区。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办公舱、生活舱、一体化消防泵站、压缩空气泡沫泵站、停车场;升压变电站主要建设室外GIS、主变压器、35kV 配电装置预制舱、二次设备舱、1#接地变小电阻装置、站用变预制舱;储能区建设28套储能单元,同时进行道路、给排水、危废舱、备件舱、事故油池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总占地面积3.89hm2,全部为临时占地;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空闲地。

项目挖方总量2.03万m3,填方总量2.55万m3,无余方,借方0.52万m3全部外购自淄博永波爆破有限公司,该土方为鲁村220千伏开关站新建工程项目余方,企业经竞拍取得合法处置权。

项目总投资369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89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于2025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7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属于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二、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同意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方案。本项目己于2025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区前期未进行表土剥离,区域内占地已全部被扰动,现已无可剥离表土,故不再进行表土剥离。

四、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内容、方法和结论。本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89hm2,损毁植被面积0hm2,建设期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76t,新增土壤流失量47t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9hm2。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及据此拟定的防治指标值。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04%。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六、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项目建设区、预留用地区2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七、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其中工程措施主要有土地整治、雨水排水工程、截排水沟;植物措施为撒播植草;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覆盖等措施。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90.5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6684.8元。

九、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3.86hm2、林草植被建设面积0.52hm2、可减少水土流失量42t,水土流失六项防治指标均可达标,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望抓紧办理有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