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6-557961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淄博市沂源县辖区内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市场主体变更、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已领取变更后营业执照或完成注销登记,但未向我局缴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核准变更、注销之日原营业执照作废,我局将定期对作废营业执照进行公告。
因市场主体未及时缴回相关营业执照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