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核沂源县西里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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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5-556322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源行审批字〔2025〕70号
关于中核沂源县西里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沂源县汇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中核沂源县西里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收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家对《中核沂源县西里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结合《中核沂源县西里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该项目位于沂源县西里镇、中庄镇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属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设计新建110kV送出线路4.847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4.457km,单回电缆线路0.39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塔杆18基,其中单回直线角钢塔9基,单回耐张角钢塔8基,单回耐张钢管杆1基(钢管杆利用原有基础,仅更新杆塔);电线架设、电缆敷设等。
工程总占地面积1.47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园地、林地、空闲地等。
土石方总挖方0.34万m3,总填方量约0.34万m3,无借方,无弃方。
工程建设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于2025年3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
二、同意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7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经调查,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47hm2,损毁植被面积1.29hm2;建设期内产生土壤流失量5t,新增土壤流失量2t。塔基区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五、同意该项目分段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以及据此拟定的综合防治指标值。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4%、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塔基区、电缆埋设区、牵张场区、跨越场地区、施工道路区等5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七、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一)塔基区
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回覆利用、表土铺垫保护、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后期的土地整治、绿化措施。
(二)电缆埋设区
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回覆利用、表土铺垫保护、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后期的土地整治、绿化措施。
(三)牵张场区
同意施工期的表土铺垫保护措施,施工后期的土地整治措施。
(四)跨越场地区
同意施工期的表土铺垫保护措施,施工后期的土地整治、绿化措施。
(五)进场道路区
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及回覆利用措施,施工后期的土地整治、绿化措施。
八、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九、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取实地调查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重点区域为塔基区。
十、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概算总投资37.9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5.64万元,植物措施费6.32万元,监测措施费3.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1.53万元,独立费用9.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652.0元。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6hm2、林草植被建设面积0.57hm2、可减少水土流失量4t,水土流失六项防治指标均可达标,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
十二、本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望抓紧办理有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