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沂源县鑫大川动物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兽药经营许可证)新申请办理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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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5-553660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条规定现将沂源县鑫大川动物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审核结果公示如下:根据申请人胡玉柱的申请,对沂源县鑫大川动物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实地核查,符合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拔打电话:0533-3618072。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