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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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5-55096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我局收到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函》,经核查,沂源县周梅献道路运输部等41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名单附后)超过180天未按要求投入符合条件的营运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41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被注销行政许可的相关业户不得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逾期不交回的,也将视为作废证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致电0533-3251161(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综合辅助科)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名单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