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省中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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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4-54361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源行审批字〔2024〕20号
关于山东省中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东省中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山东省中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省中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中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东省中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主要分布于小北庄村、北官庄村、王村、吴家庄村、石家庄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其它电力工程。主要建设500WP光伏组件200000块,建设逆变器、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等配套工程,装机容量100MW。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34.60hm2,其中依托奶牛养殖项目牛舍安装光伏板占地面积53.80hm2,山坡光伏板占地面积80.8hm2。占地性质为租赁用地,原地貌占地类型为园地、荒草地。项目主体土石方挖方总量7.58万m3,填方总量7.58万m3,无借方,无弃方。项目总投资为12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20.95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10个月。
项目区地形为低山丘陵区;气候类型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690mm;土壤以棕壤土为主;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林草覆盖率为54.3%。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约为50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沂蒙山泰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防治责任范围和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防治责任范围为80.8hm2 ,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三、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工程选址及建设方案与布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主要为表土剥离及回填、雨水排水工程、截排水、植物绿化、临时覆盖等。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内容、方法及结论。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80.8hm2,损毁植被面积16.1hm2。项目建设期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981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530t。
五、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措施布设。分为光伏场区、道路工程区、集电线路区3个一级防治分区。光伏场区分为东防治区、西防治区2个二级分区。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及回填、雨水排水工程、截排水、排水顺接、坡面防护、铺撒碎石、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主要撒播苜蓿草、狗牙根等植草;临时措施主要为临时覆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
六、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点布设。方案提出结合采用地面观测、调查监测法与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法等多种方式对扰动土地、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措施等情况进行监测,监测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等基本满足要求。
七、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投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1029.2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260.92万元、植物措施费415.75万元、临时措施费40.94万元、独立费61.85万元(包含水土保持监理费12.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2.00万元)、基本预备费52.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69600.50元。
八、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