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工作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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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1-51492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相互衔接、双向互动机制,厘清权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同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继续做好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及人员划转、“三定”完善等工作,拓展“一枚印章管审批”范围。
(二)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政银合作”模式,协调更多镇办基层站点、银行网点实施“政银合作”,方便群众“就近办”;扩充秒批设备数量,减少人工审批环节,加快审批效率。
(三)扩大“一业一证”覆盖面。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优势,以“一件事一次办好”为标准,持续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在已推出的28个“一业一证”行业基础上,争取新增15个,进一步扩大行业覆盖面。
(四)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分部门分领域梳理证明材料清单。二是公布证明材料清理结果。根据意见征集情况,确定最终的《沂源县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沂源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并逐项明确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核准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级各部门根据证明材料清单,同步更新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办事指南。三是完善证明材料替代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证明材料的共享、协同办公系统、实地调查核验、告知承诺制、“干部代跑”等方式代替证明材料。四是建立“无证明”长效机制,通过加强行政协助、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政府监管方式从事前行政审批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五)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提升营商环境。开展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扩面提标,逐步覆盖县内所有工业投资项目;深入推进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发挥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专区效能;深化“标准地”“先建后验”“区域评估评审”改革,力推项目审批再提速;推行线上评审,实现项目“云审批”“精管控”。
(六)强化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实施“市县镇同权”,参照“市县同权”三种方式,梳理下放事项,加大委托力度,实现各项民生事项“应放尽放”,审批事项“能放则放”,着力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一站式审批、一体化服务”“就近能办、全域通办”的政务服务体系。围绕创新型、智慧化、便捷性三大重点,建立县镇简单事项一体机自助办、标准化事项审批智能办、复杂事项金牌团队集成办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深度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统一指导标准化制定,按照场景建设标准化、人员管理标准化、事项进驻标准化、服务模式标准化、内部流程标准化“五大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域通办”。加强基层代办员队伍建设,通过代办、帮办,让群众少跑腿、就近办。
(七)规范现场勘查工作。一是加强勘验的标准化,明确勘查事项、流程、方式。二是开发勘验云平台,企业可在线发起现场勘验申请,减少跑腿次数。注重系统留痕,记录处理程序和操作人员、时间。三是群众对VR实景操作需求量大,提前准备材料,采用标准的3D方式展场景,可以更方便的实施勘查,减少错误率。四是对于复杂的现场勘查,对勘查人员能力要求高,需要各专业的评审专家,应尽快组建专家评审库。
(八)持续探索跨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新路径。在前期开展“沂博通办”两地审批标准化工作试行基础上,进一步打破行政界限,逐个攻破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实现双方一致的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批要件、简约化证明材料,使审批程序更顺畅。拓宽政务通办范围,进一步整合两地政务资源,拓展升级服务事项,不断升级自助服务一体机功能,使两地办事更便捷。拓展通办合作范围,积极协调将临沂相关区县纳入通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