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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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7606T/2020-51180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依法治国办公室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入结合,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建设活动,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建设环境
县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做好“系统谋划工作、助推改革创新、优化政务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强化顶层设计,围绕上级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七五普法规划”、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整合本机关党委、法制、宣传、考核等部门力量,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二、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分阶段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照执法依据,进一步细化了执法权限,明确了执法岗位,根据执法岗位及人员在编情况,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执法证变更、申领工作。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完成,为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职、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夯实了基础。
(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行政审批局被确定为县级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行政审批局由最初的8项证明事项试点工作扩大到现在的28项。截至2020年底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业务260余项,涉及项目投资、住建、食药卫健、市场准入等多个领域,实现了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三压缩”,对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完成行政审批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作。县行政审批局承担了全县90%以上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为更好的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全面梳理本单位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共210余部,其中法律47部,行政法规66部,国务院部门规章64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37部,完成了行政审批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设工作。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为更好的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及时发现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避免政策行为偏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中的参谋作用,聘任了专职法律顾问。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行政审批局根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6项制度、编制配套各类清单、流程图、相关表格10余项。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局行政执法特点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并全面实施,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六)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活动;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更新普法内容;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精准普法,打造多层次、多维度的普法宣传阵地。12月份,组织协调学法在线考试相关事宜,确保局机关公务员,局属事业单位全员参与并顺利进行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真正达到了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
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推动审批服务改革
县审批服务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立足自身职能,坚持把法治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融合,着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率先在全省创建县级“无证明城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不破法规破常规,多措并举,实现县域体制内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升级,切实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打造群众办事“无证明”政务服务有“依据”。出台《沂源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9月21日征求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办意见,9月30日经县政府常务会52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3日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发〔2020〕78号);成立创建“无证明城市”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取消证明清单进行审核、把关、督促等工作,直至我县达成“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
(二)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颗粒化拆分,累计发布政务服务事项50000余条。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可全程网办率93%。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预约办”的“六办”清单,开发建设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实现事项“在线查询、在线咨询、在线申请、进度查询、结果反馈”。实施政务服务“秒批秒办”。推动业务办理“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智能化、全自动”。目前,公安、社保、不动产等10个部门单位的身份证明开具、社保参保查询、营业执照办理等60项事项已率先实现“秒批秒办”。
(三)实施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一是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联合县公安局印发《关于应用居民身份证办理电子信息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业务的通知》,实现电子身份证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首批涵盖县级16个部门单位的626项、镇级121项、社区55项政务服务事项。二是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的通知》,将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领域,首批覆盖16个部门单位的276项政务服务事项。三是推广应用区块链,通过AI智能、数据共享等方式将证照材料纳入区块链数据保险箱,并应用于餐饮业“一业一证”改革,实现环节精简、材料精简、审批提速。
(四)推进异地联办合作搭建。与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政务服务一体化先试先行,签订合作协议,构建互通模式,制定实施方案,搭建合作伙伴。按照“让数据、快递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梳理“沂博通办”事项清单,统一“沂博通办”审查标准,设立“沂博通办”线下专窗,规范“沂博通办”服务运行,改变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建立“异地受理、属地审批、就近取证”的全新“沂博通办”服务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企业登记、食品经营、农药经营等80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沂博通办”。
沂源县行政审批局会继续认真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