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西里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批后公布
索引号: 113703230044314227/2025-55557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机构: 沂源县西里镇人民政府

《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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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由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淄博国土调查测绘有限公司完成,县政府于2024年1227日批复(源政字〔202489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54号)及《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启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西里镇国土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西里镇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进行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根据《山东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编制《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第2条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落实《沂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系统优化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3条 规划原则

1.底线思维,生态优先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强化水资源的约束作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

2.统筹协调,系统规划

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协调保护和发展、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关系,把系统规划观念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推动区域协同和城乡融合。

3.节约集约,绿色发展

突出存量优先、增存结合,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增强国土空间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4.以人为本,品质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注重城乡融合、职住平衡、功能提升、布局优化,保障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供给,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结合乡镇发展实际,深入挖掘自然禀赋、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乡镇。

第4条 规划范围

西里镇全域国土空间范围,总面积126.15平方千米

第5条 规划层级

包括全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层次。

全域:包括44个行政村,面积126.15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包括岭泉村、欣苗村、中西里村、前西新村,面积52.17公顷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第二章 规划发展定位与目标策略

第一节 城镇性质

第7条 城镇性质

西里镇城镇性质为以林果种植研发与红色文旅为主导,文旅农商融合发展的特色生态城镇。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8条 总体目标

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和《沂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西里镇的职能定位,到2035年,把西里镇建设成为特色林果种植与研发中心、文旅农商融合示范镇

第9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以“‘沂源红’就是‘幸福红’”为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转型发展”主题,聚焦聚力经济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有效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开创西里镇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优化配置镇域国土空间资源,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空间格局不断完善健康,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城乡空间格局不断优化,构建定位清晰、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生态绿色、活力宜居的空间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

第三节 开发保护策略

第10条 资源赋能、价值转换

加强西里镇与周边地区的统筹发展和旅游一体化布局,借助现有乡村旅游发展的本底,推进西里镇的生态格局相连相通、空间结构有机融合、功能布局相互协调、交通组织无缝衔接。在区域旅游一体化的整体格局中,实现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相互协调。突出西里镇红色资源优势,通过沂源县唯一一个红色文化特色村落的优势及朱彦夫事迹党性教育基地,打造红色旅游精品路线,传播红色文化,提升文化自信。

第11条 区域协同,错位发展

充分发挥“沂源红”林果特色农业优势,借助国家苹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沂源实验室落户西里镇,并与山东农业大学签约校地携手推动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协议,以林果优势学科为依托,打造多学科产学研基地,推动“沂源红”苹果产业提质升级,加快培育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现代化高效农业,引导特色农业快速发展,与燕崖镇、中庄镇、张家坡镇、东里镇、石桥镇南部进行区域协同,构建优势突出、品牌鲜明的特色农业空间格局。

第12条 底线约束,生态优先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苗庄河、沂河生态保护格局,以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要素修复为抓手,开展西里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完善国土安全基础设施,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增强空间韧性。

第13条 节约集约,精明增长

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严格资源总量和利用强度控制,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积极探索推动国土空间复合利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应达到县内同行业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实现城乡发展精明增长。

第三章 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底线约束

第14条 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第15条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第16条 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准入

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原则上只能用于单独选址建设的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线性工程,电力设施(变电站、塔基等)、通讯设施(基站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点状设施及监狱、军事、宗教、殡葬、特殊医疗、生态旅游、综合防灾、资源能源、战略储备等特殊类型建设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进行建设的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实行“指标约束+清单准入+程序审批”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严格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扩大城镇开发边界。

第17条 其他保护线

1.自然保护区范围线保护

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由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组成,自然公园属一般控制区。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以国家批复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准,成果批复前,按照现有的边界范围和总体规划进行保护管理)

2.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线保护

西里镇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空间位置、古树名木的空间位置等各类历史文化保护范围边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并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分析评估和利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文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或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拆除。

第二节 总体格局

第18条 总体格局

以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格局为目标,以西里镇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为基础,落实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要求,提出西里镇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核一心、两轴三带四区”

“一核”指城乡发展核心。

“一心”指城乡发展中心。

“两轴”指城乡融合发展轴乡村振兴发展轴。

“三带”指 “沂河”“苗庄河”景观带、交通廊道景观带。

“四区”指产城融合发展区、楷模家乡沂源红文旅农商融合发展区特色产业发展区现代农业发展区

第三节 规划分区

第19条 规划分区

镇域国土空间划定6个一级规划分区和3个二级规划分区。一级规划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二级规划分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各分区不交叉、不重叠

1.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镇域生态保护红线内重要河流及重要公益林分布区域,主要用途为林地、草地等。

管控要求:该区域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必须严格进行保护,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区内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内原有的村庄、工矿等用地,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的扩展并应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

2.生态控制区

空间分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外具有生态控制价值的片区,主要用途为林地、河流水面等。

管控要求:该区域是生态保护区外,需要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本区域以保护为主,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定程序和管制规则,允许适度开发利用。

3.农田保护区

空间分布:包括镇域内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区域,主要用途为耕地。

管控要求:该区域是永久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耕地占比较大、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分区不做调整;禁止破坏、污染和撂荒区内耕地,禁止一切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

4.城镇发展区

空间分布:主要为城镇开发边界用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西里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可划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

管控要求:该区域内应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坚持以内涵挖潜为主,开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鼓励城市更新;各个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线、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协同管控。

5.乡村发展区

空间分布:主要分布在城镇发展区及农田保护区周边。乡村发展区内应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可划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

管控要求:该区域是农田保护区外,满足农业和旅游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允许配套生产生活设施和农民集中居住的乡村区域。应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统筹协调村庄建设和生态保护。保障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

6.矿产能源发展区

空间分布:主要分布在镇域的采矿用地,不包括采矿区与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省级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等重叠部分。

管控要求:矿产能源发展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并与复合的其他区域做好统筹协调,兼顾地上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发展与矿产的开发。

第四章 强化支撑保障

第一节 综合交通系统

第20条 综合交通规划目标

以补全区域交通体系、融入区域发展格局、提升在区域交通中的地位为发展思路,构建与西里镇功能定位、空间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21条 落实上位交通体系

1.高速公路

落实临临高速公路,经西里镇,在与省道234交汇处设置1处高速公路互通口。

2.规划落实X026南崔路织女洞至惠沂线段改建工程。

3.规划落实泉王路南延建设工程。

第22条 镇域区域路网规划

镇域规划构建镇域道路交通网络,形成以城镇开发边界为中心,向北与中庄镇衔接、向南与蒙阴县、沂水县衔接,向东与东里镇衔接的交通体系。

高速公路:临临高速公路;

省道:省道234;

县道:南崔路、东柳路、曹姚路;

乡道:滑龙路、薄金路、韩金路。

镇域支路:规划新增一条沿苗庄河-沂河的滨河路。苗庄河段主要解决临临高速通车后至省道234的交通压力,沂河段主要用来解决联通沂河滨河景观。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23条 社区生活圈规划

1.城镇社区生活圈

根据西里镇实际情况建设情况,将西里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1个城镇社区生活圈:西里社区生活圈。

社区生活圈服务配套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基础上,完善社区服务、日常出行、生态休闲等方面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的配置要求,并补充就业引导、住房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

2.乡村社区生活圈

根据西里镇实际建设情况,将西里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为10个乡村社区生活圈:中西里乡村社区生活圈、张家泉乡村社区生活圈、欣苗乡村社区生活圈、红星乡村社区生活圈、曹宅乡村社区生活圈、翟家庄乡村社区生活圈、金星乡村社区生活圈、姚宅乡村社区生活圈、蝙蝠峪乡村社区生活圈、马泉河乡村社区生活圈。

社区生活圈服务配套完善社区基础设施配置的同时,加强为农服务功能;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升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等方面的服务品质,兼顾对村庄的服务延伸。

第五章 国土整治修复

第一节 国土综合整治

第24条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引导区域内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实现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改善,在最新变更地类和坡度数据的基础上,统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田污染治理,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治重点区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25条 开展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整理

西里镇属低山丘陵地区,山区未利用地的制约因素较多,属于较难开垦土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结合农业生产适宜性情况分析,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从而增加农用地和耕地面积,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期内,拟安排宜耕后备资源主要为其他草地

第26条 耕地质量提升

西里镇规划期内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保障优质耕地,重点开展耕地综合治理、土壤肥力保护提升、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行动。整合零散的地块,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推进粮食生产区域化、专业化。

第27条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适度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引导农村住宅向中心村布设,村镇企业向园区集中。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城乡增减挂钩等存量用地整治,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和复垦,修复局部农田断点、碎片,进一步优化耕地布局,对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或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可一并再开发,充分盘活建设用地存量资源,形成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确保满足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并落实到图斑。

第28条 农村低效、闲置与违法用地整理

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外业调查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区位条件差的低效闲置用地及无合法权属来源用地进行复垦,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

第29条 农村宅基地整理

结合建设用地整理意愿调查,逐步推行农村居民点适度聚居,将破旧闲置、零散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拆除复垦,优先使用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项目,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未纳入整治范围的集体建设用地,可按照村民自愿的原则,申请纳入整治范围。允许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镇域内流转。

第30条 城镇低效用地整理

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退二进三”产业用地,设施落后城中村、城边村等,优先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期间拟重点在大刘庄村、岭泉村等区域开展效用地再开发,通过充分挖潜城镇低效用地,盘活闲置土地、僵尸企业,对城镇低效用地进行空间腾挪等再开发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发展空间资源紧缺情况。

第31条 工矿废弃地整理

以生态建设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宜耕则耕、宜林则林整理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植被恢复工程、土地整平工程、土壤配肥等工程措施整理工矿废弃地,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 生态修复

第32条 生态修复目标

规划到2035年,镇域内河流水质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强化沂河流域生态治理。科学构建水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强化全过程水污染防治,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保护现存天然次生林,增加森林覆盖面积、改善森林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复绿,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恢复,按照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原则,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水土流失、河流污染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第33条 生态修复重点和措施

1.土壤污染治理

积极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实施土壤污染调查。保护和提升耕地土壤质量。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固废与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控制。加强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积极疏通危险废物合法安全处置渠道。

2.水生态修复

加强水污染防治,针对不同污染源影响下的水系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强化沂河流域生态治理,进一步开展镇域黑臭水体排查。加强水污染防治,针对不同污染源影响下的水系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强化沂河流域生态治理,进一步开展镇域黑臭水体排查。

3.森林生态保育修复

大力保护河湖周边的防护林,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推进造林绿化。实施林地用途管制,落实定额管理。对林地严格实施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切实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有效补充林地数量。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落实林地批后监管。

4.矿山生态修复

镇域内采矿用地存在非资源采集类情况。主要特征为数量少、规模小、未破化地质。环境治理要以污染治理为抓手,确实做好环境评价工作,以科学技术为基础,优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根据矿山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区位条件和环境功能要求,对采空塌陷、损毁山体等矿山环境问题,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原则进行修复。重点对已关闭矿山进行整治修复,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类型、分布及环境条件状况,实行生态治理、产业治理等模式进行分类治理。

5.生态系统保护综合修复

构建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废弃矿山修复、森林保育、水源涵养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修复,重点对各沂河沿岸的水土流失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强化坡面防护体系和沟道防护体系,加大林草植被建设,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提高环境资源承载力。

第六章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布局

第一节 用地布局

第34条 规划分区

城镇集中建设区划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6类,各分区不交叉、不重叠。

1.居住生活区

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以现状居住以及城镇建设拓展为主,注重乡村社区生活圈乡镇层级的建设。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易对居住生活区产生影响的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

2.综合服务区

主要集中在镇区中心。合理布局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绿地和广场等,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居住、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

3.商业商务区

主要为朝阳路、梭背岭路两侧,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用地以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导,兼容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内适度布局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新增居住用地规模,限制布局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

4.工业发展区

严格遵守工业用地防护距离要求,注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导,统筹安排生产性功能布局,提升生产运行效率,与周边其他用地和功能区协调好安全防护关系,保障其他城镇功能安全有序运行。

5.绿地休闲区

主要包括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等开敞空间,用地以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为主导,可适当布局为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配套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限制布局除必要的小型公共服务、配套商业服务和公用设施以外的用地。

6.物流仓储区。

主要以物流仓储用地为主,兼容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适当布局为企业服务与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第二节 城镇住房建设

第35条 住房保障

以政府为主导,坚持保障基本、兼顾差异、满足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建立多元住房供应体系。采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方式,建立健全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地域分布” 保障对象两个基本全覆盖。

坚持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加大人才安居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各方面人才提供多样化、可租可售的人才住房。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第36条 居住社区建设

推动内涵提升,建设宜居社区。合理引导居住用地布局,优化职住空间匹配;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加强绿色节能,多措并举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健全完善各类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为总体目标,以社区生活圈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单元,建设多层级、全覆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社区生活圈。重点加强乡镇层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设施服务水平。

 

一、公布地点

西里镇人民政府(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site_yyxxlzrmzf)

联系电话: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0533-3256612

西里镇人民政府 0533-3320100

   

 

 

 

 

 

 

 

 

 

 

 

 

 

 

 

三、附图

1.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2.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3.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

 

4.产业发展规划图

 

5.综合交通规划图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7.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