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西里镇人民政府
标题: 【文稿解读】西里镇禁售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4314227/2025-555062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西里镇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西里镇禁售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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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背景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淄博市禁止燃放烟火爆竹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要求,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切实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守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此方案。

二、出台目的

核心目的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与人居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同时引导文明过节风尚,减少火灾、爆炸事故及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重要举措

一是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格局。宣传办负责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禁售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营造积极氛围;安环办承担全域限放工作的日常落实,包括开展相关教育引导、日常巡查、制止违规行为等,实时监测空气污染指数,同时负责对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摊位、库房进行清理,落实禁售要求;派出所负责查处违反禁售限放规定的相关案件,及时防范和制止禁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执法中队面向沿街商铺等开展宣传,依法处理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教体办负责向中小学学生及家长宣传禁售限放政策;林业站进一步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力度;民政所负责规范祭祀相关行为;党建共同体及各村(居)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禁售限放的宣传、巡察和违规行为制止工作。

二是聚焦三个核心点工作。开展常态化随机巡查,从方案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 日,各相关单位、村需开展日常常态化巡查,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 1 次,且要将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重要时间节点(如节假日等),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做好网格管理与统计工作,各村需将辖区划分成若干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禁售限放工作负责人,填写《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网格长统计表》并上报安环办存档;

建立村干部牵头负责机制,村“两委” 干部全面抓好本村的禁售限放工作,巡查情况需规范填写至《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巡查记录表》,巡查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备份,确保工作留痕。

四、适用范围

西里镇全区域

五、注意事项

违反规定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予以处罚。违规燃放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