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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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3164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逐步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查处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完善“一单两库”,统筹制定抽查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抽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抽查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包括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11、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齐配全相关人员、设施、器材、装备;
12、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抽查流程
双随机系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查阅材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五、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 120 号);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
4、《山东省消防条例》;
5、《淄博市消防条例》。
六、工作要求
要对检查发现和查处的各类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抽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大队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增加抽查频次;对严重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部分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