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信访局
标题: 沂源县信访局职责任务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501N/2020-500087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信访局

沂源县信访局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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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市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工作部署,按照《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关于编制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照部门“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了《沂源县信访局职责任务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工作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清单通用目录实施动态调整。

1.办公室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1.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五)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综合信访信息以及反映的政策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六)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文电(收文)工作。

2、文电(发文)工作。

3、会务管理工作。

4、机要、保密工作。

5、档案管理工作。

6、应急值班工作。

7、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8、财务工作。

9、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10、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机构编制工作。

12、人事管理工作。

13、社会保障工作。

14、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5、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6、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工作。

17、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18、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19、督察督办工作。

2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访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1.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2.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4.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5.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县委、县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6.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含传真、电话)。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县委、县政府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信事项。

(三)协调指导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综合反映来信、网信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办信、网信工作。

(四)负责到县委、县政府的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访事项。综合反映来访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

(五)负责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指导有关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六)负责协助县信访驻京值班工作办公室、驻济南信访值班工作人员做好进京到省市上访群众回到本县的后续接待处置工作。负责进京到省市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

(七)负责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指导镇(街道)加强信访基层联络员队伍管理使用工作。

(八)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局等集中转送、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者协调处理。负责全县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1、接待来访工作。

2、办信工作。

3、网上信访工作。

4、承办上级转送、交办事项工作。

5、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6、向县委、政府报送意见建议工作。

7、指导各镇(办、区)和部门单位信访工作。

8、进京到省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

9、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0、“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协调处理工作。

11、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进京去省到市越级上访群众回到本县的后续接待处置工作 。

13、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督查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1.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督查来信来访问题。

2.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当由县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一)负责县委、县政府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

(二)组织信访积案治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开展信访督查工作。

(三)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当由县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已终结信访事项报备工作。

(四)承办应当由县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的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和听证工作。

1、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工作。

2、专项督导组工作。

3、重点信访事项、信访积案治理工作。

4、指导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开展信访督查工作。

5、县政府负责的复查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6、镇(办、区)和部门单位已复核事项的审核认定工作。

7、已终结信访事项的报备工作。

8、承办县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的听证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和听证工作。

1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支部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1.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三会一课。

3、主题党日活动。

4、组织生活会。

5、发展党员。

6、民主评议党员。

7、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8、党风廉政建设。

9、文明创建。

10、群团工作。

11、换届选举。

12、意识形态工作。

13、党费收缴。

14、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