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信访局
标题: 沂源县信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501N/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信访局

沂源县信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发布日期: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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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按照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制定沂源县信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对象

县信访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培训方式

(一)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将政务公开基础知识学习纳入县信访局年度学习计划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人员集中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有关部署要求,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规范性。

(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信访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视频会,参会范围由政务工作工作人员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扎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派员参加县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部署等,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转变思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强化分工责任落实,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详细抓、各科室分头落实的三级工作机制

(二)强化学习质量。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三)坚持检查讲评。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讲评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日常检查以自查为主,每月组织一次,每月末由科室自行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结合重点工作检查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全面、发布程序是否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