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执法岗位】沂源县卫生健康局执法岗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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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4-53295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执法岗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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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沂源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
1.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5.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6.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对中医服务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中医诊所的坐堂人员资质、科室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 9.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10.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11.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12.做好计划生育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 13.对镇(街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14.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5.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6.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7.完成县卫生健康局及上级执法队伍交办的其他事项。 |
0533-3227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