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认真做好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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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18-15827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11-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计局 |
源卫计字〔2018〕 号
关于认真做好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工作的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即将进入流行性感冒疫情流行季节,为有效应对流感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工作要求,现将我县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流行性感冒具有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部分病例并发症进展迅速,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特别是对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危害更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流行性感冒的医疗救治工作,统筹院内医疗资源,全力以赴做好救治,坚决杜绝推诿病人情况发生。
二、抓好人员培训。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医疗专业质控委员会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11月28日前集中开展1次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11月30日前完成院内培训工作,要培训到每一个医务人员,务必人人熟悉和掌握流行性感冒诊疗和预防相关知识,提高对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早期抗病毒治疗意识和能力,减少重症发生;同时,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能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负责本医共体内流行性感冒诊疗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培训范围要到基层乡村医生。
三、严格预检分诊。各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预检分诊管理,在门诊大厅设置导医台,安排业务熟练、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的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科学预检分诊并认真做好相关登记和必要的上报工作。规范发热门诊设置,落实人员值守,做到早发现。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要配备医用口罩、速干手消毒液、体温计消毒用品等物品,避免交叉感染。
四、规范医疗救治。我县成立流行性感冒重症患者医疗救治专家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县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指导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要求,完善隔离门诊观察室、隔离病房建设,统筹院内医疗救治力量成立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队伍,负责做好本院医疗救治工作。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医院,要负责抓好本医共体内流行性感冒医疗救治工作。县人民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72号)要求,加强本单位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培训工作,做好迎接就诊高峰的人员储备。加强医院感染控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患防护,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储备必要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中医中药等抗病毒药物,要加强与药品供应单位联系,解决可能出现的流行性感冒疫情药品供应工作,保障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对于符合《诊疗方案》的患者要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
五、强化宣传预防。单位要结合健康宣教、健康咨询、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认真做好流行性感冒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要突出注射流感疫苗在流行性感冒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注射流感疫苗、增强体质、注意个人卫生、改善环境卫生等方式预防流行性感冒的发生。
附件:沂源县流行性感冒重症患者医疗救治专家组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沂源县流行性感冒重症患者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齐元琳 县卫生计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苗祥海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徐 涛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副主任中医师
朱庆荣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主管护师
成 员:徐 庆 县卫生计生局医政科科长
刘 宏 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主治医师
徐纪峰 县中医医院医务科主任、主治医师
王纪福 县妇计中心医务科主任、主治医师
姜 虹 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唐光波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高保东 县人民医院心内二主任、副主任医师张林三 县人民医院ICU主任、主治医师
钱 程 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
丛 捷 县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主管护师
任明爱 县中医医院院感科主任、副主任护师
齐共海 县中医医院心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龚淑利 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
褚万峰 县中医医院呼吸内科主任、主治医师
齐登宏 县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主治医师
崔 玲 县中医医院儿科主任、主治医师
刘云英 县中医医院神经内科主任、主治医师
赵益霞 县妇计中心中医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
朱 韵 县妇计中心儿科副主任、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