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关于《沂源县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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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0-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要,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和监督中心组织起草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选取了10个省份的16个市县进行试点,我县为试点之一。
二、主要目的
充分验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可操作性。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要,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模式,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框架内容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0年5月底前)
1、健全管理体系。2、准确摸清底数。3、开展业务培训。4、全面组织申报。5、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
1、用人单位分类。2、用人单位分级。3、示范引领。4、互学共促。5、加强监督。6、加强巡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