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任洪青3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源卫字〔2024〕29号

 

各镇(街道)卫计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洪青同志任南麻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职务;

齐元兵同志任县精神卫生中心院长,不再担任大张庄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李敦会同志任大张庄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中庄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王云飞同志任中庄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石桥卫生院院长职务;

沈  金同志任张家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职务;

李志萌同志任石桥卫生院院长;

毛永国同志任悦庄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南麻卫生院院长职务;

白  杰同志任南麻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秀娟同志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工会主席职务;

徐志彬同志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志波同志任村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正股级);

郭  健同志任大张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苏  萌同志任燕崖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窦荣华同志任中庄中心卫生副院长,不再担任庄防保站副站长职务;

姜永恒同志任西里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  涛同志任西里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苗启凤同志任东里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秀莲同志任东里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耿启钊同志任张家坡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谭  磊同志任张家坡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狄昕明同志任悦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  涛同志不再担任悦庄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陈  峰同志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职务;

李  丽同志不再担任燕崖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宋增伦、李 燕同志不再担任西里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谢孔祥、孙永亮同志不再担任东里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房士平、马中金同志不再担任张家坡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郑述军同志不再担任石桥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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