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任洪青等3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字号
源卫字〔2024〕29号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4-5485571
成文日期
2024-10-31
发文日期
2024-11-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任洪青等3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源卫字〔2024〕29号
各镇(街道)卫计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洪青同志任南麻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职务;
齐元兵同志任县精神卫生中心院长,不再担任大张庄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李敦会同志任大张庄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中庄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王云飞同志任中庄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石桥卫生院院长职务;
沈 金同志任张家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职务;
李志萌同志任石桥卫生院院长;
毛永国同志任悦庄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南麻卫生院院长职务;
白 杰同志任南麻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唐秀娟同志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工会主席职务;
徐志彬同志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左志波同志任鲁村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正股级);
郭 健同志任大张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苏 萌同志任燕崖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窦荣华同志任中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不再担任中庄防保站副站长职务;
姜永恒同志任西里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 涛同志任西里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苗启凤同志任东里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秀莲同志任东里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耿启钊同志任张家坡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谭 磊同志任张家坡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狄昕明同志任悦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 涛同志不再担任悦庄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陈 峰同志不再担任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职务;
李 丽同志不再担任燕崖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宋增伦、李 燕同志不再担任西里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谢孔祥、孙永亮同志不再担任东里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房士平、马中金同志不再担任张家坡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郑述军同志不再担任石桥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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