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爱国卫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全县爱国卫生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和细则》的通知

源爱卫字〔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2023年全市持续深化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行动方案》《2023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全市爱国卫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市爱国卫生提升行动考评办法和细则》,县爱卫会制定了《2023年全县爱国卫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全县爱国卫生提升行动考评办法和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街道和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大队要在每月的22日前,将本月的工作总结报县爱卫办,邮箱:yywjjawb@zb.shandong.cn。

县爱卫办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报县领导,并通报到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

 

沂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1

 

2023年全县爱国卫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动我县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管理和卫生健康水平,助推城市能级跃升,按照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及《全市爱国卫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与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和省级卫生村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健全爱国卫生和常态长效卫生创建和健康创建成果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提升重点

(一)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常态长效创建和巩固各级卫生县、镇、村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严格督导考评,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从集中整治向日常保持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制度保障转变、从非常态突击向常态化管理转变。

(二)重点工作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精神,认真把握《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评审与管理办法》的新变化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山东省卫生村标准》的最新要求,在长效机制建设、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防制以及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九个方面精准发力,各镇办和部门单位制定任务分工表和数据评价指标分工表,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细。

(三)整改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县爱卫办月度督导完毕后向镇办反馈问题,督促各镇办对上月所查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下月22日前报送问题整改台账(存在问题、问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和工作总结。整改到位得分,未整改不得分,整改不到位视情况酌情扣分。每月各镇办和部门单位报送爱国卫生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材料报送不及时规范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高标推动。开展爱国卫生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开始国家爱卫办每季度抽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各镇办和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县爱卫办负责全县爱国卫生提升工作的督导考评,督导考评结果纳入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体系。各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爱国卫生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迎接市、县爱卫办月度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及时总结,抓常抓长。及时总结宣传爱国卫生提升行动的先进经验,提炼形成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通过压实各镇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巩固提升行动成果,推动建立爱国卫生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长效机制。


附件2

 

全县爱国卫生提升行动考评办法和细则

2023年)

 

为常态长效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大力推动我县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依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等文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督查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评内容及权重

按照50分权重纳入全县持续深化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其中长效机制建设3分,爱国卫生组织建设4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5分,市容环境卫生10分,生态环境4分,重点场所卫生8分,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5分,病媒生物防制5分,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4分,反馈问题整改2分。

(一)长效机制建设(3分,县爱卫办负责考评)

各镇办和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台常态长效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省级卫生村工作方案,做到组织体系健全、任务分工明确、措施切实可行、督导考评严格,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爱国卫生组织建设(4分,县爱卫办负责考评)

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健全,各镇办要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部门单位要建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能科室,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定期专业培训。爱卫工作年度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等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营造浓厚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宣传氛围,群众知晓度高。

(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5分,县爱卫办负责考评)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县、健康镇和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工作,做好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创建及巩固工作。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有专门人员负责巡查、督导和劝阻吸烟。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四)市容环境卫生(10分,爱卫办负责考评)

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照明设施整洁、完好;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无“十乱”现象,无卫生死角、无易涝积水点;保洁达标,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规范到位。再生资源回收点分类归置、环境清洁,无散在生活垃圾。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农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合理设置经营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清洗消毒到位、环卫设施齐全;市场活禽销售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科学设置便民疏导点,定时定点定品种开放。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十乱”现象。城乡接合部建有配套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十乱”现象。

(五)生态环境(4分,爱卫办负责考评)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

(六)重点场所卫生(8分,县爱卫办负责考评)

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到位。

(七)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5分,爱卫办负责考评)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健全。

(八)病媒生物防制(5分,县爱卫办负责考评)

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集中开展灭鼠、灭蚊蝇活动,规范设置灭鼠毒饵站并规范投放毒饵,食品经营业户规范设置“三防”设施。

(九)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4分,县爱卫办负责考评)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十)反馈问题整改(2分,县爱卫办负责考评)

发挥“指挥棒”作用,督促各镇办和部门单位对上月所查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落实,每月22日前按时报送问题整改台账和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

三、考评形式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考评,采取日常巡查和月末督查的形式,实行明察暗访和“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月末考评赋分。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办和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要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强力推动本领域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凝聚正能量,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广泛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释义》,对照考评内容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要与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以及省级卫生镇村(复审)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动我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县爱国卫生提升行动评分细则(2023年)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被考评单位

分值

1、长效机制建设

各镇办和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台常态长效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省级卫生村工作方案,做到组织体系健全,任务分工明确,措施切实可行,督导考评严格,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①有工作方案、有任务分工、有检查督导办法(2分);②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有工作记录或通报文件等(1分)。

各镇、街道

3

2、爱国卫生组织建设

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健全,街道(镇)要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部门单位要建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能科室,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定期专业培训。爱卫工作年度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等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营造浓厚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宣传氛围,群众知晓度高。

①有成立或调整爱卫组织的文件及专兼职人员任命文件(1分);②有年度爱卫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有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记录(1分);③专兼职爱卫人员按要求进行定期培训(1分);④有创建国家卫生县、镇或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氛围,群众知晓率高(1分)。

各镇、街道

4

3、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县、健康乡镇和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工作,做好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创建及巩固工作;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有专门人员负责巡查、督导和劝阻吸烟。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①镇、街道政府院内、便民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卫生院有健康教育宣传栏,且定期更换(1分);②镇、街道驻地沿街单位、商户、驻地村电子屏有滚动播放卫生创建、爱国卫生行动的标语口号,有各种健康教育内容,镇、街道驻地有各种固定的宣传标语牌(2分);③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有资料、有照片(1分);④各类办公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公厕有规范的禁止吸烟标识,有专门的巡查、劝导员;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1分)

各镇、街道

5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被考评单位

分值

4、市容环境卫生

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照明设施整洁、完好;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无“十乱”现象,无卫生死角、无易涝积水点;保洁达标,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规范到位。再生资源回收点分类归置、环境清洁,无散在生活垃圾。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农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合理设置经营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清洗消毒到位、环卫设施齐全;市场活禽销售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科学设置便民疏导点,定时定点定品种开放。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十乱”现象。城乡接合部建有配套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十乱”现象。

①沿街商户无店外经营、占到经营、乱停乱放、乱扯乱挂、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2分);②垃圾桶整洁干净、无损坏、盖盖、无落地垃圾、无以桶代站,垃圾清运及时,无钩壁式垃圾桶(2分)③闲杂院落、门店院内无杂物堆积、无垃圾、无旱厕(1分);④公共厕所有管理制度、有防蝇防蚊设施、干净整洁无臭味(1分);⑤街道、路面整洁,路灯完好;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1分)⑥集贸市场、便民疏导点管理规范、卫生整洁(1分);⑦驻地村村容村貌整洁,无垃圾、杂物堆积现象,无“三大堆”(1分)⑧建筑工地管理规范,进出口有水冲设施,建筑围挡规范、落地、有宣传标语口号(1分)。

各镇、街道,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

10

5、生态环境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

①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1分);②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1分);③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1分);④医疗废物暂存、转运、处置规范(1分)。

各镇、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4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被考评单位

分值

6、重点场所卫生

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到位。

①五小行业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3分);②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1分);③卫生整洁,管理规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到位(1分)④五小行业有规范的禁止吸烟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箱,洗浴室有皮肤病性病人员禁止入内标示(3分)。

各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大队、县文旅局

8

7、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健全。

①三小行业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有规范的禁止吸烟标示(2分);②环境整洁,原辅材料安全卫生可溯源,“三防”设施齐全(1分);③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1分);④管理制度齐全,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1分)。

各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

5

8、病媒生物防制

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集中开展灭鼠、灭蚊蝇活动,规范设置灭鼠毒饵站并规范投放毒饵,食品经营业户规范设置“三防”设施。

①县疾控中心开展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监测工作(2分);②按上级要求集中开展灭鼠、灭蚊蝇活动(1分);③规范设置灭鼠毒饵站并规范投放毒饵(1分);④食品经营业户规范设置“三防”设施(1分)。

各镇、街道,县疾控中心

5

9、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①县人民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规范(1分);②预防接种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设置、流程规范(1分);③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2分)。

各镇、街道,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大队,各医疗卫生单位

4

10、反馈问题整改

每月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本月材料报送情况。

①现场抽查2处上月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得2分,未整改不得分,整改不到位视情况酌情扣分;②每月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要有记录及整改前后照片对比;③每月22日前报送爱国卫生提升行动工作总结(亮点工作、不足及下一步措施),材料报送及时规范得1分,材料报送不及时规范,视情况酌情扣分。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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