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病历复印须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5-53642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病历复印须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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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院14天后携带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病历复印。

山东省病历复印的收费标准为‌每张(含A4、B5纸)最高0.2元‌,双面复印按2张计费(即0.4元/张),不得另收其他费用。该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收费依据‌: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医疗机构可收取工本费,最高每张0.2元。

‌执行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同时废止了原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文件(原标准0.5元/张)。‌‌

时间:  8:00-12:00   13:30-16:00

复印病历咨询电话: 0533-331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