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石桥卫生院住院手续、须知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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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5-552111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沂源县石桥卫生院住院手续、须知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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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院手续 |
患者持住院通知单在收款处(门诊楼1楼)服务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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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院流程 |
入院流程:医师开具入院通知→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在收款处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入住相关科室 患者出院流程:医师开具入院通知→医生开具出院小结及护理办理出院手续→收款处办理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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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应知事务 |
患者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和意见。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请入院后认真阅读本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细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及医保卡,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将有您自己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等情况时,应当有您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 4、您应谨遵医嘱出院并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住院期间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务人员。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胸闷、心慌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请您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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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注意事项 |
患者入院后,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服从医院和医护人员管理,应做到以下规定: 1、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规则,服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2、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3、住院期间不要擅自离院,以免发生意外。 4、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医、购药或私采取其他治疗方案,不准私自服用任何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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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
1、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理,主管医生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决定是否留陪人,原则上实行“一患一陪护”,急危重症和儿科患者,可酌情安排2名陪护,要求陪护人员相对固定。 2、陪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病区管理,出入病区需携带身份证和陪护卡,并须经护士审核通过。陪护人员不得随意出入病区和病室,减少走动,禁止与其他患者、陪人聚集等现象,陪护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