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5-527110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
1.门诊医师负责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联系病区,协调住院相关事宜。 2.患者携带入院证、门诊病历、身份证、医保患者需出示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3.住院处将患者的信息准确输入电脑,打印预交款收据,告知患者入住病区具体位置。 4.如患者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电话通知病房安排医护人员协助护送患者入院。 5.病区护士接待患者,通知值班医师,并开始初次评估,做好相应护理工作。 |
|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 相关事务 |
1.患者住院期间须留陪人。 2.患者住院期间不要随意外出,以防意外发生。如有外出,属私自离院,在院外出现任何意外情况责任自负,出院病人应办理出院手续后方可离开。 3.如需了解病情及化验结果,请向您的主管医生咨询。 4.住院期间请不要吸烟、饮酒,以免影响治疗效果或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入院之前已饮酒的病人请及时告知值班的医生护士。 5.为了保证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及时交纳住院押金。 |
|
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
1. 住院期间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现金、银行卡、单据、手机、首饰等,以防丢失。 2.为了保证病房整洁、舒适,请您不要随地吐痰,生活垃圾放入纸篓,不要向纸篓中倒水;日常生活用品请放置在床头柜或壁橱内,床头桌上放置水杯、纸巾,床下放置脸盆、痰盂、鞋子;陪护椅晚上8点后打开,早上7点前收起,其他时间不要打开。 3.请不要随意使用热水袋、电热毯等取暖用品,如病情需要,请在护士指导下使用。 4.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请及时关灯。 5.因设备带内有氧气管道,请勿在设备带上充电,不要在病房内使用电热锅,电暖气、酒精炉等,以免影响医疗设备的使用及发生意外事故。 6.请牢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不要乘坐电梯,听从医务人员的指挥走安全通道疏散。 7.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及时清洁双手,减少陪人的数量,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8.请保持地面干燥,穿防滑的鞋,以防滑倒摔伤,行动不便的病人请在家属的陪伴下行走。病床均为单人床,请陪人不要躺在病人床上,以防坠床。当您的身体出现不适(如发热、胸闷、心慌、呼吸困难、疼痛、头晕等病情变化)或需要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 9.为了保证您住院期间有一个良好的住院环境和各项治疗护理的顺利进行,请您注意以下时间安排: (1)5:00—7:30是抽血时间,13:30—15:00是测量体温、血压、体重的时间。 (2)8:00—8:30是整理病房及交接班时间,请您避开此时间进餐。 (3)8:30—11:00是医生查房及治疗护理操作的时间,请探视人员主动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查房和治疗。 (4)11:00--13:30,16:00—20:00为探视时间,探视期间请勿大声喧哗。 (5)21:00以后为病人休息时间,请保持安静,避免随意进出。 |
|
住院期间应遵守的 规章制度 |
住院须知 |
|
|
入院制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