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西里卫生院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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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一、双向转诊制度
我院现已与沂源县中医医院、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一)服务内容:
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二)转诊流程
1、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门诊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必要时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二、双向转诊流程
(一)转诊程序
我院与沂源县中医医院、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签署《淄博市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协议书》。需要转诊患者签署双向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
(二)转诊要求
1、急诊转诊按绿色生命通道要求处理,有关手续待转院完成后补办。
2、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
3、上转病人时填写《淄博市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协议书》 ,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 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门诊章";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加盖公章后转回我院,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按急诊转院的有关规定,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
5、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6、各医疗机构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两免两优先"(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优先就诊;优先住院)服务;
7、资源共享,各接诊医疗机构不允许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三、联系方式
沂源县西里卫生院 姜永恒1505333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