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中心卫生院诊疗服务——住院须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中庄中心卫生院诊疗服务——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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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自主权。

6、选择权。

7、申诉权。

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通过正当程序获得赔偿的权利

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等)。

9、有责任要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保持和促进健康的义务。

办理住院手续

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社保卡在住院处(门诊楼1楼)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入院、

出院流程

入院流程: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和社保卡在住院处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住院证入住相关科室

出院流程:医生下达出院医嘱→护理执行出院医嘱→患者或家属持社保卡去住院处核对并办理出院。

住院应知事务

患者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和意见。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请入院后认真阅读本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细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社保卡,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将有您自己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等情况时,应当有您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

4、住院期间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务人员。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胸闷、心慌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请您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住院注意事项

患者入院后,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服从医院和医护人员管理,应做到以下规定:

1.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规则,服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2.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3.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人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4.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以免发生意外。

5.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医、购药或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方案,不准私自服用任何药物。

患者出院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