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制度及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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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一、双向转诊制度
我院现已与沂源县人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一)服务内容:
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二)转诊流程
1、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门诊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必要时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三)联系方式
沂源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朱化礼 电话:13589590875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卫生院业务院长 赵振华 电话:13468410909
二、双向转诊程序
(一)转诊程序
1、我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沂源县中医医院 ;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上级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我院进行康复治疗。
(二)转诊要求
1、急诊转诊按绿色生命通道要求处理,有关手续待转院完成后补办。
2、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
3、上转病人时填写《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单》 ,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 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门诊章";上级医院下转病人时要详细填写《沂源县双向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加盖公章后转回我院,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按急诊转院的有关规定,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
5、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6、各医疗机构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两优先"( 优先就诊、优先住院)服务;
7、资源共享,各接诊医疗机构不允许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三)联系方式
沂源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朱化礼 电话:13589590875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卫生院业务院长 赵振华 电话:13468410909
三、医共体重点开展业务
1. CT室影像诊断业务,沂源县人民医院影像科每日派专家到我院进行CT、DR诊断并进行相关业务带教。
2. 彩超室诊断业务,沂源县人民医院每周派彩超诊断医师到我院进行彩超诊断及带教活动。
3. 胃肠镜诊疗业务,沂源县人民医院派消化内科专家到我院进行胃肠镜诊疗及带教活动。
4. 外科手术业务,沂源县人民医院派胃肠外科、创伤外科、骨外科等专家到我院进行手术治疗与带教活动。
四、医共体专家坐诊时间
1. CT室影像诊断专家:每日上午。
2. 彩超室诊断专家:每周末一天。
3. 胃肠镜专家:预约开诊。
4. 外科手术专家:预约开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