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鲁村中心卫生院住院手续及流程、注意事项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5-52653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鲁村中心卫生院住院手续及流程、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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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鲁村中心卫生院住院手续及流程、注意事项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患者持住院通知单在收款处(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流程:医师开具入院通知→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在收款处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入住相关科室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请入院后认真阅读本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细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及医保卡,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将有您自己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等情况时,应当有您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

4、您应谨遵医嘱出院并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住院期间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务人员。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胸闷、心慌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请您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患者入院后,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服从医院和医护人员管理,应做到以下规定:

1、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规则,服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2、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3、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人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疫情期间,谢绝探视,缓冲病房,请自觉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4、住院期间不要擅自离院,以免发生意外。

5、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医、购药或私采取其他治疗方案,不准私自服用任何药物。

住院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核心行为规范身份与探视管理规定 1. 凭住院证、身份证办理入院,配合录入身份信息2. 探视时间:下午15:00-19:00;3. 诊疗配合要求主动告知病史、过敏史、用药史,不隐瞒关键信息;遵医嘱接受检查、治疗、用药,不擅自增减药量或停药; 配合医护人员进行生命体征监测、护理操作(如输液、换药),有疑问及时沟通。4. 病房秩序维护保持病房安静,不大声喧哗、不播放高音设备,夜间22:00后停止会客;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搬动医疗设备、调整病床位置;保持病房整洁,生活垃圾放入指定容器,个人物品摆放有序(禁止堆放在走廊、窗台)。

 

 二、安全管理规范1. 医疗安全:不擅自离开病房(如需外出检查、请假,需经主治医生批准并办理手续),避免延误治疗或发生意外;妥善保管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医疗资料,出院时按规定办理交接; - 发现医疗设备故障、药品异常或医护操作不当,及时向护士长或科室主任反馈。 2. 人身财产安全:贵重物品(现金、手机、首饰等)自行妥善保管,医院不承担遗失责任;遵守医院消防规定,不堵塞消防通道、不损坏消防设施,熟悉疏散路线;行动不便者(如老年人、术后患者)需有人陪护,避免跌倒、坠床;使用轮椅、平车时,需确认制动装置正常。

 

 三、医保与费用管理规定1. 主动提供医保凭证(实体卡或电子凭证),配合医院进行医保资格审核,确保报销合规; 2. 出院时核对费用清单(含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等),如有疑问可向医保办或收费处咨询; 4. 淄博市医保患者需注意: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超出目录的自费项目,医院需提前告知患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