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4-52762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3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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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的申购流程和保管机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特制订本办法,以明确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采购、供应和使用环节的要求。

一、健全管理组织

1、管理组织。设立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

   长:任洪青

副组长:陈  峰、田光金、沈  金、唐秀娟 

   :桑晓燕、赵西双、江  翠、徐志彬、  磊、周  欣、侯青山、冯  伟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光金任办公室主任,谭磊任办公室副主任。

2、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单位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采购、储存、使用、考核等工作制度和流程,并监督实施。定期开展合理动态监测和专项点评。

二、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管理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管理小组办公室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申请单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三、采购方法

1、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由医院管理小组组织实施。

2、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管理小组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1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采购,严格实施集体决策制度,须经院班子成员、党员代表、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认可后报上级局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采购程序

(一)计划和立项

1、办公用品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拟定采购计划单,经科室主任(护士长)、院办公室、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交管理小组办公室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26日采购。

2、医用耗材、药品、中药饮片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根据各临床科室使用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实际使用情况拟定采购计划单报,经科室主任(护士长)、院办公室、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交由药库组织实施。

3、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由负责人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拟定申请单,经科室主任(护士长)、院办公室、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暂由院办公室组织实施。

4、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药库或院办公室采购。  

(二)调研、论证、询价

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1万元以上)立项后,管理小组负责组织使用科室、财务科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包括项目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小额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的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办公室、财务科依据申批单、发票、物品明细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1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 

六、物品申领

1、医用耗材、办公用品的申领需经科室主任、护士长、院办公室、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方可领取,领取时填写出库单,详细填写领取物品、数量等信息。

2、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由科室主任、护士长申报,一万元以上须院班子成员、党员代表、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认可后报上级局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小额基础建设维修的程序可适当简化。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验收人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科室应在每月的26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经核对后交管理小组办公室,医用耗材、办公用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医院基础建设维修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时效而定,未规定时间期限的小额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完成质量而定。

九、采购监督

党员代表、职工代表、管理小组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对在采购、建设和维修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医用耗材、办公用品、医院基础建设维修的提议、决策及产生的费用定期在全院职工会上公布,接受全院的监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