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精神卫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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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县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职工、患者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能,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益,根据我院《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成立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任洪青
副组长: 沈 金 田光金
成 员: 谭 磊 徐志彬 侯青山 黄 敏
信息公开内容涉及科室内容的,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公开各类信息,真正发挥职工、患者的监督职责,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二、工作机构
责任科室 |
医院行政办公室 |
主要职责 |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医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办公地址 |
沂源县精神卫生中心二楼医院行政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3-3680120 |
通讯地址 |
沂源县南鲁山镇望峰路68号 |
邮政编码 |
256103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