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医院-行风投诉-纠纷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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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患者投诉、纠纷须知
患者在本院就诊过程中,对医务工作者的诊疗服务不满意或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投诉途径解决争议。
一、投诉纠纷应按要求填写投诉纠纷登记表,说明投诉纠纷内容,并出示有效证件(患者病历、费用清单,患者或家属身份证),不是患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投诉人,应按法律规定提供授权受托书及患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投诉纠纷的人员应按调解程序积极配合投诉纠纷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处理投诉、纠纷的途径
1、来访投诉:沂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康养楼1楼东侧
电话 0533-3224637;
医院公休、节假日: 0533-3224500;
2、沂源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0533-3223195
信函投诉: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民路917号医患关系办公室
意见箱:门诊楼、住院楼显要位置及各科室护士站。
电子邮箱:tsb3224637@163.com
3、司法途径:患方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纠纷解决。
4.、必要时可通过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7-3号,咨询电话:2220118,电子信箱:zbsytw@126.com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