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人民医院社区服务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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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5-527640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新生儿家庭访视服务
服务流程
新生儿和产妇出院后7天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访视和产后访视。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填写《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
服务内容
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填写《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告知其医院就诊及转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3-3231596
预防接种
服务流程
满月后辖区内儿童携带预防接种本,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到相应接种门诊建档,接种乙肝疫苗,接种人员预约下次接种时间,父母携儿童按时接种即可。
服务内容
接种后均需留观半小时,无异常可离开。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及时给予处理或急救。回家后密切观察,有不良反应及时反馈,必要时到专科就医,同时上报预防接种门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3-3231596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流程
在儿童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6月龄、4岁、5岁、6岁分别进行一次儿童查体服务,6月龄、18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进行一次免费的血常规检查。3岁前的查体与预防接种相结合,3岁后查体在幼儿园完成。
服务内容
体格检查与生长监测,包括定期测量身高、体重、头围等指标,评估营养状况和发育水平,检查心肺、腹部、神经系统等发育情况。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3-3231596
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流程及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超声检查确定宫内妊娠,指导服用叶酸,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24~28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院。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4周每2周一次、34~40周每1周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病情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立即住院或及时转诊。
四、产后42天健康检查
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3-326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