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5-554856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0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
沂源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
||||||||||
| 序号 | 行政审批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事项有关内容 | 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 | 备注 | ||||
| 实施机构 | 收费项目 |
收费 标准 |
办理 时限 |
实施机关及联系电话 | 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 |||||
| 1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费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3-3257237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0533-3251862 | |
| 2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费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沂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3-3257237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0533-3251862 | |
| 说明:1.本表所列中介机构服务,是指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中由市场主体需购买的、并将服务成本成果作为基础材料提报行政许可实施(承办)机关作为审批依据的中介机构服务。 2.本表所称市场主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的有关类型,包括:(一)公司;(二)非公司企业法人;(三)个人独资企业;(四)合伙企业;(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六)分支机构;(七)个体工商户;(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