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中共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3-53319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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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

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意识

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确定法治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充分落实权责统一、及时有效、普治并举、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依法履职工作。本年度参与县政府会前学法2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2次,局党组会前学法3次,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

(二)落实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2019年,我局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了三项制度文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目录清单,定期更新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登记。

今年以来,大队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47起,其中一般案件246起、简易案件301起,合计罚款40.76万元。

(三)开展合法审核,提升执法质量

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代县政府起草的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同时,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主动向县司法局备案,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和企业免检免扰制度。

局综合监督科作为法制机构,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与培训、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加大法制审核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执法过程中,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与县司法局、县法院行政庭进行沟通汇报,争取在违法事实认定、案件办理程序和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获得认可,确保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近年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民素养

一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制六进宣传咨询活动.结合“红心向党 医心为民”主题党建活动,执法大队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讲,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健康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举办各类行政相对人培训,认真宣讲政策变化,增强广大群众尊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中心组集体学习均有学法内容。局机关通过举办培训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微信公众号答题等形式,加大对宪法、传染病防治法、基层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精神卫生条例、安全生产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提高全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

三是我局编印了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材料,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护士节、医师节、宪法日等主题,按照突出重点、贴近群众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比如,组织开展了局机关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创建法治政府,提升自身能力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的要求,梳理了部门权责清单、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了相关信息,全面清理了涉及部门业务的中介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队对所有监管对象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定期开展抽查抽检,定期公示检查结果。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个工作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不通过规范性文件增加或减少法定职责、增加或减损管理对象的义务或权益、不超越职权设定管理事项。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是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我局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今年聘请山东多博仕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成义担任法律顾问,参与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复议诉讼等工作,参与法律事务8件次。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受本机关委托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业务,所设业务科室均符合三定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我局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均为正式在编人员,均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认定考试,外出开展执法检查,自觉遵守“亮证执法”制度,充分告知当事人权益义务,利用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开展全过程记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队法制稽查科负责案件合议审查工作,局综合监督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分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准确性。

五是自觉接受权力制约和监督。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长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定事项讨论。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积极组织人员参与观摩庭审活动,主动配合县司法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件21件、12345工单2186件,参与调解医疗纠纷9起。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非法行医的问题仍时有发生。

二是卫生执法人员编制少,卫生监督力量薄弱。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运行,依法依职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有效制约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实到位,构建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适应新《行政诉讼法》实施需要,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律法规程序定的学习,做好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准备工作。

特此报告。

                                                           中共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