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新冠疫苗接种致群众的一封信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1-51812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新冠疫苗接种致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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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致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居民: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整体部署,现就我县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安全有效的疫苗是预防相应疾病最有力的武器,接种疫苗后可以刺激人体产生抵抗新冠病毒的免疫力,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新冠肺炎传染、保护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全县广大居民要正确认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必要性、安全性和重要性,自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0年12月以来,我县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稳妥有序推进"原则,开展了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工作顺利开展,无一例严重异常反应发生。目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我县已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

    全县广大居民,这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无需个人支付费用,目前接种对象主要为18-59周岁未感染新冠病毒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程2剂次,2剂次间隔时间建议≥28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方可离开。接种禁忌症包括:(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者;(3)处于慢性疾病的记性发作期者;(4)正在发热者;(5)妊娠期妇女。

    对于具备接种条件的人员,由所在镇(街道)、村(居)进行预约登记,统一组织,经联系确定后,可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登记接种。目前全县共设16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辖区居民可就近接种。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做好个人防护是防控新冠疫情、防止个人感染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新冠疫情防控中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传染、保障全民健康最有效的手段。希望全县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有序参加疫苗接种,确保如期实现国家确定的"构建群体免疫屏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