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疫情防控紧急提醒!入沂返沂人员须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2-53017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疫情防控紧急提醒!入沂返沂人员须知

发布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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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部分地区疫情加速扩散,新增感染者数量持续增加,外防输入的压力增大。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在此,提醒所有从沂源县外入沂返沂人员,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一、主动提前报备。倡导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返沂。所有入沂返沂人员,需提前三天通过爱山东APP或电话报备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管理。

      二、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所有入沂返沂人员到达沂源后,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自觉服从镇(街道)、社区(村)的管理,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相关要求,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要向社区(村)提出申请,落实外出闭环管理措施。

      三、遵守执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落地检”,积极做好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出入医院、机场、车站、商场、餐馆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落实测量体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联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在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沂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