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重要通知!沂源公布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要求!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70U/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重要通知!沂源公布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要求!

发布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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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沂源县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发挥核酸检测“探头”作用,坚决贯彻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居民朋友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放心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现将核酸检测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工作人员,商场超市、酒店、网吧、酒吧、KTV、餐饮、洗浴、美容、健身场所、影院、剧本杀、密室逃脱、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员、快递外卖、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接触国际邮件快件人员,装修装卸人员,建筑工地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及后勤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民政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公安监所监管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冷链企业一线、进口物料加工企业、市场监管一线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服务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等人群。上述人员是新冠病毒易感高危人群,请按照规定检测频次(见附件)按时检测,实现早发现、早治疗,有效预防疫情传播扩散。

非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人员,和不属于高风险人群的普通居民。

 

二、检测频次

 

 

三、按时检测

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筛查和及时发现阳性感染者,尽早控制新冠病毒传染源,尽快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的重要举措,是疫情防控中的关键一环。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和家人,守护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理解、支持和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要求,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您的力量!

 

 

沂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