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中医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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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1-512095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沂源县中医医院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