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执法岗位】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岗位】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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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岗位信息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联系电话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一、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口、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文化艺术品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六、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七、依法查处违反地震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八、依法查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者的违法行为;

九、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

十、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二、处理游客对在本县区域内旅行社、A级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投诉;

十三、对本县区域内旅游市场秩序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赋予的其他执法职责;

十五、承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上级行政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0533-324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