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的答复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6
建议人: 梁传伟、许兆霞、李恒祥等
主办单位: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22-09-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梁传伟、许兆霞、李恒祥、白正水、刘传涛、齐元华、朱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文化工作。我局自收到建议后对建议中所涉及的内容和问题进行逐条分解,认真研究,抓紧落实、解决。

一、做好送戏下乡团队的选拔推荐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活动,县文旅局于5月份下发《关于推荐2022年沂源县“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演出团队的通知》,要求一是所推荐的演出团队应当在我县依法注册,拥有固定的演职员不少于20人,拥有可演出剧(节)目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且具有相应的演出器材、服装道具和交通工具。二是推荐的团队演职人员需全体购买全年保险。三是将所推荐团队分别作出推荐说明(名称、规模、演出情况等)。并且根据沂源县第六届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武活动情况筛选出资质合格并符合演出条件的团队总共23支队伍参与2022年送戏下乡活动。

二、加强送戏下乡演出监管。

出台《沂源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监督管理办法》,通过“淄博文旅云”线上惠民演出定制系统点单,使用“按需制单、群众点单、政府买单”的服务模式,对演出内容、演出时长等问题进行监督管理,文化惠民活动上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同时还制定了“提前预告、现场督查、定期会商、跟进整改”四项机制,确保文化惠民活动送出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对“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活动的监督管理。

最后,感谢你们对文化工作的支持和厚爱,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文化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98日     

规范“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