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民俗物件、传统习俗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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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吕文华、张晓莹、房思美、李成合
主办单位: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21-09-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吕文华、张晓莹、房思美、李成合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保护民俗物件、传统习俗》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专题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对涉及的内容和问题进行逐条分解和梳理,认真研究,抓紧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民俗文化保护传承列入重点工作,成立专业队伍,对民俗文化进行分类调查,对面临失传的文化进行重点保护。”的问题

保护好、传承好民俗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基层进行田野调查,共搜集有价值的线索200余条,2020年整理《请家堂习俗》等22个项目公布为沂源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21年整理《笼膳宴食俗》等23个项目公布为沂源县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截至目前,我县共收集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项、市级16项、县级项目211项,其中民俗和民间文学类达到了74项,成功申报市级传承人13人,创建市级传习所3处,县级传习所9处,大大促进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二、关于“制定大力度扶持政策,支持镇级民俗馆建设,各镇结合地方特色,突出地方文化,建设民俗馆,上级给予更大的资金扶持。”的问题

我省自2016年开始实施“乡村记忆工程”,以村(社区)为主体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目前我县已建成9处乡村记忆博物馆,保护并展示了一批民俗器物,政府以奖代补,给予了部分奖励资金。根据省、市文旅部门要求,自2021年开始,政府调整扶持方向,重点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明确要求展览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藏品不少于300件。建议各镇办结合各自民俗资源或旅游资源,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打造民俗类的非国有博物馆,我们将从展品征集、资料整理、展览设计及布展等方面给予业务指导。

三、关于“编制民俗物件手册,对传统民俗、物件、生产工具进行分类,便于民俗文化保护。”的问题

在建设民俗类非国有博物馆的同时,多方征集民俗器物,按照生产工具类、生活用具类、交通运输工具类、服装饰品类、文娱用品类、民间艺术品类、文献档案类、证书徽章类、乡规民约类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

四、关于“把民俗教育列入地方特色课程,保持民俗特色传承。”的问题

为了做好民俗文化的教育传承,我们积极开展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一是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校园活动,通过观看《守望非遗》《沂源县优秀非遗项目展示》等视频资料,向学生讲授非遗相关知识,让学生参与动手实践等形式,零距离地接触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认真做好“沂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各乡村记忆博物馆的维护与开放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乡村记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研学活动,让孩子们在感知、体验中了解我国的民俗文化,从而大力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最后,感谢们对文化旅游工作的支持和厚爱,希望们继续关注文化旅游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917

关于保护民俗物件、传统习俗